证券之星消息,4月1日浙富控股公开信息显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毅、非独立董事李娟、监事会主席潘承东、房振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叶林)曾系公司5%以上股东叶标实际控制的企业。2021年和2022年,甘肃叶林间接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2023年4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追认2021年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但认定甘肃叶林为叶标可以施加重大影响公司,关联关系认定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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