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浙富控股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4-01 19:01: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4月1日浙富控股公开信息显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毅、非独立董事李娟、监事会主席潘承东、房振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叶林)曾系公司5%以上股东叶标实际控制的企业。2021年和2022年,甘肃叶林间接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2023年4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追认2021年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但认定甘肃叶林为叶标可以施加重大影响公司,关联关系认定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富控股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