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31日光一退公开信息显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18年2月27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作为借款人、你公司作为补足还款义务人、上海益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浩”)作为贷款人共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你公司应无条件补足光一投资在借款期间对上海益浩的应付未付款项,如果违约,你公司承担与光一投资相同的违规责任。你公司未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3月24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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