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乔锋智能(301603)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粤1973民初2077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昆山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0000元及支付违约金(以31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从2024年7月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以总拖欠货款310000元为限); 二、被告昆山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某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800元; 三、被告杨某乙对被告昆山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至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有限公司(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昆山某有限公司
- 被告:杨某乙
- 判决日期:2025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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