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纳芯微(688052)报收于142.2元,较上周的154.3元下跌7.84%。本周,纳芯微3月24日盘中最高价报156.83元。3月27日盘中最低价报141.2元。纳芯微当前最新总市值202.68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57/16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790/5139。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修订公司章程,将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调整为5名,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整为4名。- 审议通过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0%,发行对象包括香港公众投资者、国际投资者等。募集资金用途涵盖研发、拓展海外市场、全球化布局等。- 审议通过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等议案。- 决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同意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推进国际化战略。- 审议通过了发行H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上市地点为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股票种类为H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0%,发行对象包括香港公众投资者、国际投资者等,定价原则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本次发行H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拓展海外市场等用途。- 同意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1日15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苏州工业园区东荡田巷9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其方案、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确定公司董事角色、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以及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董事殷亦峰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殷亦峰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公司拟在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计划将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整为4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杜琳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洪志良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若杜琳琳女士当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将选举她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和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进行调整,涵盖公司股份形式、注册资本、股份转让、股东权利、股东大会职权、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及义务等方面。此外,针对H股发行上市,增加了H股相关条款,如H股的转让、H股股东名册存放地等。修订后的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杜琳琳女士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琳琳女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杜琳琳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杜琳琳女士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杜琳琳女士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杜琳琳女士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杜琳琳女士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杜琳琳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杜琳琳女士尚未参加培训,承诺将尽快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毕马威香港为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1945年起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服务,是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并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毕马威香港每年购买职业保险,最近三年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重大影响事项。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此举旨在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国际化战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取得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核准。截至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商讨具体工作,除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外,其他具体细节尚未确定。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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