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邮储银行(601658)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内0223民初946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郝某、施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茂旗团结路支行归还借款本金69994.19元及罚息(罚息从2018年1月24日起计算至2024年4月7日为60266.4元,后续罚息自2024年4月8日起,以借款本金69994.1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最终以银行结算系统为准); 二、被告郝某、施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茂旗团结路支行律师费1302.61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乌某乐
- 被告:张某
- 被告:施某
- 被告:朝某
- 被告:郝某
- 判决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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