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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3-26 2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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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景嘉微(300474)03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根据,景嘉微: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本次5%以上大股东减持,没什么没提前公告,是否违规?
景嘉微董秘:您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大基金19号20号的减持无何无预告?是大基金违规还是已告知公司,但公司违规未披露?
景嘉微董秘:您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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