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联合光电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3-25 01:01: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3月24日联合光电公开信息显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开发的“大载重四足机器人已具备行业领先的性能,可广泛应用于通用场景的救灾、巡检、勘察、排爆、救援等任务,并计划于2024年量产”。你公司在202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中称,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公司大载重四足机器人仍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尚未形成专门的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需进一步开发行走、动态平衡、越障、跳跃等动态功能后方能推向市场。公司尚未与任何客户签署合同、意向协议等任何形式的合作文件,尚未正式投产。你公司披露大载重四足机器人计划于2024年量产的预测性信息缺乏合理、谨慎、客观的前提依据,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5.1.4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正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4年6月终止大载重四足机器人相关业务。你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自愿披露大载重四足机器人计划在2024年量产后,未及时披露该项业务的重大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规则》第5.2.6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在非法定渠道发布应披露事项2024年12月23日和12月30日,你公司在尚未于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已终止大载重四足机器人业务的情况下,在互动易平台上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大载重四足机器人2024年量产情况时称,根据公司的市场定位及经营战略,公司暂无大载重四足机器人产品,违反了《上市规则》第5.2.2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合光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