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东鹏控股(003012)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粤2071民初4784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北京某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东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751.4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以44751.41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东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广东某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北京某有限公司
- 被告:北京某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3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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