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3日泰和新材发布公告《泰和新材: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其股东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3日间合计增持0.0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6.78%,截止3月3日收盘报10.24元。
股东增减持详情见下表:
根据泰和新材2024年三季报公布的十大股东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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