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8日收盘,劲嘉股份(002191)报收于4.06元,下跌1.93%,换手率1.19%,成交量17.1万手,成交额6989.51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1.91万元,占总成交额9.18%;游资资金净流出29.61万元,占总成交额0.42%;散户资金净流入671.53万元,占总成交额9.6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91)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世纪运通)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截至2025年2月28日,劲嘉创投持有公司463,089,709股,占总股本31.6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超80%。
具体变动如下:劲嘉创投解除质押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0.43%,占公司总股本0.14%,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时,劲嘉创投新增质押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0.43%,占公司总股本0.14%,质押用途为借新还旧。世纪运通持股39,450,000股,占总股本2.72%,累计质押39,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99.87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502,539,709股,占总股本34.62%,累计质押502,489,709股,占其所持股份99.99%。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64,689,709股,占其所持股份52.67%,占公司总股本18.00%,对应融资余额4,031,687,266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7,289,709 股,占其所持股份71.10%,占公司总股本24.29%,对应融资余额4,259,436,188.88元。
公司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无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91)发布公告,涉及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的两起诉讼。
案件一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为45,138.19万元及相关费用。原告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告包括深圳市众利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劲嘉创投、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恒通贸易有限公司。众利兴未能按期归还三笔贷款本息,合计451,381,876.64元。原告请求判令众利兴归还本息及相关费用,并对质押的4,1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乔鲁予、陈零越、劲嘉创投、劲嘉房地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二处于执行阶段,涉案金额为8,400万元及相关费用。申请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申请人为劲嘉创投。因信恒通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劲嘉创投的财产,暂计以8,400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等为限。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但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部分劲嘉股份股票被处置,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8%。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率为99.99%。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及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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