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哈森股份(603958)报收于14.08元,下跌1.54%,换手率2.77%,成交量6.08万手,成交额8550.75万元。
哈森股份2025年2月21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843.37万元,占总成交额9.86%;- 游资资金净流入36.49万元,占总成交额0.43%;- 散户资金净流入806.88万元,占总成交额9.4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基于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与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朗迅及其控股子公司昆山瑞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1,578.62万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设备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苏朗迅拟为昆山瑞晖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生产设备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650万元。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山瑞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人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江苏朗迅拟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存续的房屋租赁合同金额进行调整。上述合同涉及的租赁相关费用合计1,578.62万元(含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朗迅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昆山瑞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的设备融资租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为昆山瑞晖提供过担保,且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与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辰瓴光学预计向江苏朗迅采购设备总金额约3,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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