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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华生科技(605180)追认并计划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2-15 1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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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14日收盘,华生科技(605180)报收于13.08元,较上周的12.96元上涨0.93%。本周,华生科技2月13日盘中最高价报13.33元。2月11日盘中最低价报12.87元。华生科技当前最新总市值22.11亿元,在纺织制造板块市值排名22/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614/5130。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华生科技追认并计划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因未建立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外汇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3月3日召开,审议关于追认并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规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 《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追认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的2,000万欧元远期结售汇合约及411,058.04美元外汇掉期合约,后续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外汇波动风险,降低财务费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业务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旨在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以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以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金额合计为2,0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合约,2023年12月15日签订411,058.04美元的外汇掉期合约,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公司开展这些业务旨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合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以投机为目的。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3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公司追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发现公司2023年12月至今实际开展外汇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但未建立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蒋生华、董事会秘书徐敏、财务负责人兼时任董事会秘书范跃锋对该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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