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10日山鹰国际公开信息显示,山鹰国际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6月24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购买“山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拟以不高于每张面值的价格购买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山鹰转债”持有至到期,预计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公告,“山鹰转债”于2024年11月21日到期兑付并摘牌。经核查,截至2024年11月21日,泰盛实业未增持“山鹰转债”。另经查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山鹰转债”仅有11个交易日成交最低价格低于面值。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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