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3日丰华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谢显、董优群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违规交易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短线交易1.谢显短线交易“丰华股份”股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38号)认定的事实,谢显实际控制其本人以及谢某1、夏某、茅某静、冯某、乐某妹、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共计8个主体的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谢显账户组)。截至2021年3月29日收盘,谢显账户组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比例为4.78%。2021年3月30日,谢显在控制冯某账户买入3,100股之后首次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此后,谢显控制前述账户组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继续交易公司股票,期间累计买入6,575,771股,买入金额4,266.46万元;累计卖出2,075,871股,卖出金额1,498.89万元。2.董优群短线交易“丰华股份”股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39号)认定的事实,董优群实际控制其本人以及唐某盛、曹某红、俞某辉、张某鹦、孙某慧等共计6个主体的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董优群账户组)。截至2021年4月8日收盘,董优群账户组及其配偶励某能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比例为4.95%。2021年4月9日,董优群控制其本人账户买入20,000股之后首次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此后,董优群控制前述账户组、励某能控制本人账户于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继续交易公司股票,期间二人累计买入6,022,647股,买入金额3,919.01万元,累计卖出3,229,601股,卖出金额2,217.64万元。(二)违规减持经查明,2024年4月2日,谢显因涉嫌丰华股份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短线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4年11月6日,上海证监局对谢显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相关规定,谢显在被立案至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经核查,谢显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共卖出638,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处罚决定如下:
对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谢显、董优群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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