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3日博迁新材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平、非独立董事裘欧特、非独立董事蒋颖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存在披露错误;二是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未能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延期情况;三是公司2023年年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存在错报,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中扣非净利润多计116.81万元;四是公司未能准确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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