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1月21日公布的《DBSCG-2024-172 霍山县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车辆采购(15座、19座柴油客车)中标结果公告》中显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DBSCG-2024-172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车辆采购(15座、19座柴油客车)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
中标价(元):115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2辆15座柴油客车和2辆19座柴油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供货,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玉梅、宋劭群、刘涌、方义芳、刘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地址:霍山县客运中心,联系电话:0564-5173609)、代理机构(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联系电话:0564-5020033)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502018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顺通巴士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客运中心
联系方式:汪先生 0564-517360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汪女士 0564-5020033
3、监督部门:
名 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电 话:张主任 0564-5020180
十、附件
无
霍山县顺通巴士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