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迪威尔(688377)报收于20.1元,上涨0.8%,换手率0.8%,成交量1.56万手,成交额3108.59万元。
迪威尔2025-01-16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5.98万元,占总成交额2.77%;游资资金净流入9.03万元,占总成交额0.29%;散户资金净流出95.01万元,占总成交额3.0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威尔”)实际控制人张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告,张利先生自2024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增持前,张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3,4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截至2025年1月15日,张利先生累计增持1,18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增持总金额为14,100,037.49元。增持后,张利先生直接持有1,18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4,713,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增持结果。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5-002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实际控制人张利先生计划自2024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15日,张利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8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0.61%,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4,100,037.49元(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前,张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4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本次增持后,张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6,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张利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713,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本次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国枫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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