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7日ST元成公开信息显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11月9日和12月27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超过十二个月,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涉及金额17,160.35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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