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5日*ST富润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6月17日,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称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2024年12月19日,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273.59万股,回购金额263.76万元。公司回购金额显著低于2,000万元的回购总额下限,仅占公司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13.19%。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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