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4日龙建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田玉龙、赵红革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尚云龙、田玉龙、宁长远、赵红革、于海军、闫泽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或者公司)将与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因劳务分包纠纷形成的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原会计处理不审慎,会计差错更正依据不充分,导致相应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分别调整净利润-739.71万元、-2365.67万元、502.75万元、-345.35万元、0.71万元、0.47万元、3.8万元,分别占调整前金额的5.51%、16.03%、2.22%、1.55%、0.0022%、0.0012%、0.05%;分别调减净资产739.71万元、3105.38万元、2602.63万元、2947.98万元、2947.27万元、2946.79万元、2942.99万元,分别占调整前金额的0.74%、1.72%、1.18%、0.89%、0.73%、0.65%、0.67%。
处罚决定如下:
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田玉龙、时任总会计师赵红革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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