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中路股份(600818)报收于10.4元,下跌5.54%,换手率1.98%,成交量4.71万手,成交额5046.98万元。
1月10日中路股份(600818)收盘报10.4元,跌5.54%,当日成交471.13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3837.28万元,股价累计下跌14.35%;融资余额累计减少2317.75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0股。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8.48万元,占总成交额8.09%;游资资金净流入172.66万元,占总成交额3.42%;散户资金净流入235.82万元,占总成交额4.67%。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第五十二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60号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闪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2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195,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A股同意26,321,458股(97.4350%),反对633,893股(2.3465%),弃权59,000股(0.2185%);B股同意1,163,825股(98.5436%),反对1,100股(0.0931%),弃权16,100股(1.3633%)。普通股合计同意27,485,283股(97.4815%),反对634,993股(2.2521%),弃权75,100股(0.26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黄江东、陈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第五十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国浩律师受聘出席并发表意见。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25名,代表股份28,195,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1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均合法有效。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85,283股(97.4815%),反对634,993股(2.2521%),弃权75,100股(0.2664%)。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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