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汇嘉时代(603101)作为原告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新2301民初4693号
- 标题: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昌吉市人民法院
-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原告新疆某某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于2023年6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于2024年8月23日解除; 二、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某某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租赁合同书》项下位于昌吉市中山路133号30150300067号建筑面积838.46㎡商铺; 三、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某某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给付租金69,048.93元; 四、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某某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给付物业费16,767.07元、空调费9,223.08元、暖气费18,446.14元、综合促销费2,000元、保险费2,000元; 五、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某某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给付租金(自2024年7月1日以后至商铺实际返还期间,按0.54元∕日∕㎡×838.46㎡计算)、物业费(自2024年7月1日以后至商铺实际返还期间,按5元∕日∕㎡×838.46㎡计算)、空调费(自2024年7月1日以后至商铺实际返还期间,按22元∕㎡×838.46㎡计算)、暖气费(自2024年7月1日以后至商铺实际返还期间,按22元∕㎡×838.46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新疆某某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张某
- 判决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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