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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股市必读:光电股份(60018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9.49万元,占总成交额3.4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06 09: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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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光电股份(600184)报收于9.5元,下跌4.23%,换手率1.12%,成交量5.69万手,成交额5513.5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9.49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游资资金净流入529.2万元,占总成交额9.6%。
  • 公司公告汇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月3日。

交易信息汇总

光电股份2025-01-03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9.49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游资资金净流入529.2万元,占总成交额9.6%;散户资金净流出339.71万元,占总成交额6.16%。

公司公告汇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3日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8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7,895,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843%。会议由董事长崔东旭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3,980,002股(95.6225%),反对13,896,093股(4.3712%),弃权19,700股(0.0063%)。其中,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28,436股(51.4185%),反对13,896,093股(48.5127%),弃权19,700股(0.0688%)。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汪艳萍、王天奇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均为自2024年1月4日起十二个月。

2024年6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鉴于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将于2025年1月3日届满,公司尚未完成发行事宜,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月3日。本所认为,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就光电股份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

为确保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该议案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认为,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光电股份延长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崔东旭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明确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登记办法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9名,代表股份317,895,795股,占总股本62.48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和律师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赞成票303,980,002股(95.6225%),反对票13,896,093股(4.3712%),弃权票19,700股(0.0063%)。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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