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ST景峰(000908)报收于4.66元,下跌4.9%,换手率5.42%,成交量42.75万手,成交额2.02亿元。
*ST景峰2024-12-30资金流向:- 主力资金净流出1830.59万元,占总成交额9.07%;- 游资资金净流入40.46万元,占总成交额0.2%;- 散户资金净流入1790.12万元,占总成交额8.87%。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报告指出,景峰医药与5家基金管理人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累计豁免“16景峰01”债券本金110,000,000元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这5家基金管理人分别为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豁免后,剩余本金为185,000,000元,利息为0元。债务豁免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金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摩根士丹利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将继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发行了8.00亿元的“16景峰01”债券,期限3+1+1年,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先后十一次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债券分期兑付协议,最近一次展期到付日为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彭东钜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2024年7月2日,常德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2024年7月30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截至2024年8月25日,确定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重整投资人。公司已与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累计豁免债券本金1.1亿元,剩余未清偿本金为1.85亿元。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做好预重整工作。逾期债务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但不排除未来可能带来潜在风险。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因2016年10月发行的“16景峰01”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尚未兑付本金29,463.92万元,需补提违约金2,095.6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包括预计负债、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外支出和净利润等项目的调整。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均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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