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华海清科(688120)报收于166.7元,下跌0.97%,换手率1.57%,成交量2.66万手,成交额4.47亿元。
华海清科2024年12月30日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570.91万元,占总成交额5.76%;- 游资资金净流出1005.29万元,占总成交额2.25%;- 散户资金净流入3576.2万元,占总成交额8.0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投集团)筹划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能投集团通知,能投集团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投集团)签署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实施新设合并,新设公司名称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前能投集团与川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截至目前,本次合并暂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5日,由陈圳寅负责。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检查结果显示,华海清科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无违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违规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符合相关要求;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良好。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收益。本次检查未发现需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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