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翔丰华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2-27 01:00: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12月26日翔丰华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鹏伟、总经理赵东辉、副董事长叶文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或“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向关联方永安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碳素”)租出厂房及相应配套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的年租金为790万元。截至3月23日,公司与鼎丰碳素202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229.32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75%。公司未及时审议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翔丰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