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3日光莆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李轶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益汐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光莆股份存在将委托加工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大华所未对光莆股份相关业务实质及销售收入确认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导致未能发现该项会计差错。(二)光莆股份存在未及时确认对客户的模具收入,大华所执行应收账款审计程序不够审慎,未关注到公司相关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未发现部分销售回款为模具收入回款。
二、发出商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光莆股份特定批次产品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存货呆滞,光莆股份对该批次产品在境外进行报废处理,并于当年末将发出商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上述存货在实际销毁前仍存在零星销售,并发生仓储等费用。大华所未发现前述存货报废会计处理不当,且审计底稿仅有公司内部申请报废资料,未获取报废处置现场相关资料,导致未能发现相关存货未及时报废处置并形成账外资产等情况。(二)发出商品函证替代测试程序执行不恰当。对光莆股份发出商品进行函证时,对于未回函的替代测试,仅查验了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未查验客户签收、对账情况。(三)审计将光莆股份子公司厦门爱谱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谱生)部分发出商品调整至库存商品并计提存货跌价,但审计底稿未见相关审计证据。(四)对于爱谱生长库龄发出商品,大华所未了解并在审计底稿中记录长期未结转收入原因。
三、存货跌价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大华所未审慎复核光莆股份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及计算过程,导致未能发现下列问题:(一)2022年末,按照客户及产品代码测算,爱谱生子公司发出商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金额,光莆股份以按品类口径进行测试不存在跌价为由,未计提相应存货跌价。(二)光莆股份未对子公司BoostLighting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爱谱生3个月以内库龄的发出商品进行存货跌价测试。(三)光莆股份子公司光莆(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进行原材料跌价测试时,成本计算不完整,导致跌价测试不准确。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根据光莆股份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及公开信息,公司部分关联自然人在光莆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方,大华所执行有关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识别出前述关联方及相关关联交易。(二)对光莆股份业务往来单位厦门如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产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函证程序时,未对2家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及发函收件地址均为光莆股份自有场所等异常情况保持充分关注,导致未能识别出关联方及相关关联交易。(三)未发现财务报告附注披露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遗漏了关联方江苏紫心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0万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大华所在对光莆股份重要联营企业厦门炬源光莆中传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净利润等数据进行复核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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