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17日祥源文旅(60057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46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关联关系情况 2017 年 8 月至今,俞发祥为祥源文旅的实际控制人。2002 年 4 月至今,俞 发祥为祥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 祥某控股实际控制上海枫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枫某)、长沙 友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友某)、合肥途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途某)、合肥图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图某)、上海某 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安置业)、上海某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毅 置业)。 二、祥源文旅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俞发祥指示祥源文旅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和保证金的形式, 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公司使用,并指派祥某控股时任财务总 监俞红华、祥源文旅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王衡和时任助理总裁、监 事陈亚文具体经办。 (一)2022 年 3 月 3 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渡假乐园(丹某山)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某国际)、广东省仁化丹某山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某山索 道)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安某国际持有的丹某山索道 100%股权, 并约定上海枫某的银行账户为 5,000 万意向金的收款账户。2022 年 3 月 18 日, 祥源文旅将 5,000 万元收购意向金转入上海枫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合肥途某 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某安置业和某毅置业使用。2022 年 4 月 22 日,祥源文旅 与安某国际、丹某山索道签订《解除协议书》。2022 年 4 月 29 日,祥源文旅收 到上海枫某退回的 5,000 万元。 (二)2022 年 6 月 21 日,祥源文旅与三亚某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亚某源)、三亚某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海船务)签订意向协议, 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三亚某源持有的某海船务 50.99%股权,并约定长沙友某的 银行账户为 6,000 万元意向金和 1.5 亿元涉密保证金的收款账户。1.2022 年 6 月 29 日,祥源文旅将 6,000 万元意向金转入长沙友某账户,后 经合肥图某转入某安置业,最终被某安置业使用。2022 年 12 月 2 日,祥源文旅 与三亚某源、某海船务签订《终止协议》。2022 年 12 月 29 日,祥源文旅收到长 沙友某退回的 6,000 万元。 2.2022 年 7 月 11 日,祥源文旅将 1.5 亿元涉密保证金转入长沙友某账户, 后经合肥图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祥某控股使用。2022 年 7 月 15 日,祥源文 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 1.5 亿元。 3.2022 年 7 月 22 日,祥源文旅再次将 1.5 亿元涉密保证金转入长沙友某账 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祥某控股使用。2022 年 9 月 30 日,祥 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 1.5 亿元。 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 1-6 月,累 计发生额为 1.1 亿元,6 月底余额为 6,000 万元;2022 年全年累计发生额 4.1 亿元,2022 年底余额为 0,2022 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10.47%和 15.15%。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部归还。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祥源文旅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 款; 二、对俞发祥处以 300 万元罚款; 三、对王衡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四、对陈亚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 五、对徐中平、赖志林、高朝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六、对孙东洋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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