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安孚科技(603031)报收于27.99元,上涨1.78%,换手率1.07%,成交量2.26万手,成交额6287.5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安孚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124.22万元,占总成交额1.98%。
- 公司公告:安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补选董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和《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等。
- 股东大会通知:安孚科技将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22万元,占总成交额1.98%;游资资金净流出192.8万元,占总成交额3.07%;散户资金净流入317.02万元,占总成交额5.04%。
公司公告汇总
安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12月18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夏茂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茂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夏柱兵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子公司所任职务,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名夏茂青先生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委派夏茂青先生担任公司新加坡子公司 ANFU TECHNOLOGY (SG) PTE. LTD.董事。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的议案》: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特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拟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孚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3日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3日14点00分,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2025年1月3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 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 夏茂青:A股股东
安孚科技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 原董事长辞职:公司原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
- 提名新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夏茂青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夏茂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 会议决议: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夏茂青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推举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起止日期自推选之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就任之日止。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 总则: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公司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 责任追究: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 总则: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特制定本制度。
- 商誉账面价值再确认: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能够受益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基础上,自购买日起按照一贯、合理的方法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商誉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结合可获取的内部与外部信息进行,充分关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以合理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 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充分、准确、如实、及时地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有用的所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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