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方大炭素(600516)报收于5.08元,上涨0.0%,换手率0.5%,成交量20.19万手,成交额1.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方大炭素主力资金净流出230.3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59.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89.85万元。
- 公司公告:方大炭素将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议程包括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36万元,占总成交额2.26%;游资资金净流出359.49万元,占总成交额3.53%;散户资金净流入589.85万元,占总成交额5.79%。
公司公告汇总
- 方大炭素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00
- 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 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 会议主要议程:
- 介绍议案
- 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 宣布投票结果
- 宣读大会决议
-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 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背景: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 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
-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宏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独立性声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审计费用: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变更原因: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综合评估,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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