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ST九芝(000989)报收于7.62元,上涨0.0%,换手率0.84%,成交量5.81万手,成交额4400.4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ST九芝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4.93万元,占总成交额6.93%。
- 公告:全资子公司友搏药业与大股东辰能创投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友搏药业将实际控制迪龙制药70%的表决权比例。
- 公告: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辰能创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交易信息汇总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4.93万元,占总成交额6.93%;
- 游资资金净流出357.6万元,占总成交额8.13%;
- 散户资金净流入662.53万元,占总成交额15.06%。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托表决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友搏药业与辰能创投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辰能创投将其持有的迪龙制药20%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友搏药业独家行使,委托期限为长期。
-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孙光远、吕鸣、薄金锋、孙连彬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托表决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托表决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友搏药业与辰能创投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辰能创投将其持有的迪龙制药20%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友搏药业独家行使,委托期限为长期。
- 本事项完成后,友搏药业将实际控制迪龙制药70%的表决权比例,迪龙制药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对方为辰能创投,截至本公告日,辰能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52,230,587股,持股比例为17.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辰能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由于本公司大股东李振国与辰能创投于2024年11月10日签署《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李振国将其持有的公司53,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转让给辰能创投,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辰能创投持有公司205,730,58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04%,辰能创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正在办理中。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2024年11月10日,公司大股东李振国与辰能创投签署《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李振国将其持有的公司53,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转让给辰能创投,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1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384,665,000元。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辰能创投持有公司205,730,58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04%,辰能创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司于近日收到辰能创投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辰能创投收购九芝堂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得辰能创投的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黑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已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合规性确认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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