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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股市必读:苏美达(60071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3.17万元,占总成交额2.6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0 0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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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苏美达(600710)报收于9.48元,下跌1.04%,换手率1.42%,成交量18.49万手,成交额1.7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主力资金净流入453.17万元,占总成交额2.61%。
  • 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决策事项及权限表》、《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等。
  • 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 金融衍生业务: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强调依法合规、稳健审慎、套期保值和集中管理原则。
  •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同意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议案: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修订,规范议案的编制、提交、审议及执行流程。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3.17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游资资金净流出132.44万元,占总成交额0.76%;散户资金净流出320.74万元,占总成交额1.85%。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2月12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决策事项及权限表》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 关于《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2月12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 第一章 总则
  • 为规范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 本办法所管理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商品期货业务和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依法合规、稳健审慎、套期保值和集中管理原则。
  •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
  • 公司是金融衍生业务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和日常工作开展。
  •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司是操作主体,负责内部审批、交易操作、签订交易合同、定期报告等各项工作。
  • 公司及子公司提交金融衍生业务资质申请、专项预算及调整事项等相关事项时,相关决策应严格履行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及子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采用定量及定性的方法,及时识别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制定应急预案。
  • 第三章 资质核准
  • 各子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前,需向公司提出资质申请,公司统一向主管单位申请资质核准。
  • 资产负债率高于主管单位管控线、连续三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紧张的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 各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应开展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 第四章 年度预算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应编制金融衍生业务专项预算。
  • 专项预算的审批内容应当包括:实货规模、保值规模、套保策略、资金占用规模、时点最大净持仓规模、止损限额等内容。
  • 各操作主体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 第五章 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管理
  • 外汇金融产品必须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锁定汇率、确保贸易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 操作主体应结合业务情况及时锁定汇率,所有的汇率锁定操作必须基于真实业务背景。
  • 远期类外汇产品的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 第六章 商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管理
  • 公司进行商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是为规避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及运费波动等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管理价格风险。
  • 操作主体只能以主管单位批复的授权公司自身名义设立期货交易账户,不得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及第三方账户开展期货业务。
  • 商品类衍生业务要实行品种分类管理,不同操作主体、不同交易品种的规模指标不得相互借用、串用。
  • 第七章 报告机制
  • 操作主体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报告制度;风险管理部门、交易部门要进行每月核对;风险管理部门、交易部门每季度要向经营管理层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 公司于每季度后次月5个工作日内组织上报金融衍生业务报告,未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司应当进行“零申报”。
  • 操作主体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风险问题应及时报告。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发生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等重大事项时,应于12小时内向主管单位报告,并持续及时报告后续进展情况。
  • 第八章 监督检查、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
  • 金融衍生业务应作为重点事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审计、纪检巡察、法律、财务等部门应结合内控工作,对金融衍生业务进行持续有效监督检查。
  •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金融衍生业务盈亏与实货盈亏进行综合评判,客观评估业务套保效果。
  •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开展业务,存在瞒报、漏报情况,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根据《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 第九章 附则
  •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情况。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该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 第一章 总则
  • 为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工作,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 本办法所指董事会议案是指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议案的管理。
  •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议案的提案人包括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总经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 提案人可以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编制议案,职能部门也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向提案人提出议案建议。
  • 议案承办部门负责议案的编制与提交,并对议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法律及风控合规部负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和法律审核。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议案的接收和整理,对议案的格式和内容要件进行完备性和规范性审核,制作并向董事会参会人送达董事会会议材料。
  • 第三章 议案内容及规范要求
  • 董事会议案一般由议案正文及议案附件组成。
  • 议案正文应对议案内容进行详细描述,逻辑清晰、论证充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 议案附件是对议案内容的补充,任何对议案内容有补充、证明作用的资料都应作为议案主报告附件向董事会提供。
  • 议案中出现两次及以上公司及单位名称时,第一次应使用全称,并用括号注明简称;第一次之后使用简称。
  • 议案标题中出现公司及单位名称时,应使用通用的规范简称。
  • 议案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 议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属于《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
  • 议案不应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议案应有明确、具体的决策事项。
  • 第四章 议案的征集及审核
  • 董事会办公室于每年年末对下一年度董事会定期会议以及可能的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开时间、常规议案等进行规划,确定下一年度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
  • 议案承办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编制董事会议案,在公司OA信息系统“重大事项”平台中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应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上会前程序。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董事会议题申报后,履行初审程序,形成《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审批单》和董事会议案汇总资料,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定。
  • 议案承办部门原则上不得延迟提交议案或在议案征集结束后临时增加议案。
  • 对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重大复杂议案,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公司领导认为需要与外部董事进行会前沟通的事项,董事会秘书可组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董事会专题沟通会等形式会议,安排议案承办部门与外部董事进行会前沟通。
  • 董事会办公室对已经完成议题申报的议案进行整理、制作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并将会议通知和所需文件、信息及其他资料送达各位董事。
  • 议案送达董事后,董事提出有关问题和意见或补充材料需求的,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应立即将意见或委托传达给议案承办部门。
  • 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两名以上外部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有重大分歧的,该事项一般应当暂缓上会。
  • 第五章 议案的审议、表决和执行
  • 提案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董事会汇报议案。
  •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议案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 每项议案经过充分讨论后,董事以一人一票、书面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会议并对议案进行审议及表决。
  • 当董事认为议案材料不完整或论证不明确,或者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可提出缓议董事会所议的事项。
  •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未通过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对议案进行调整完善后提交董事会复议。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形成会议决议,及时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 董事会决议涉及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由总经理带领经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落实。
  • 议案承办部门应负责牵头落实董事会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必要时应将会议要求通过适当的形式转达至相关部门和企业,并督促其落实执行。
  •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议案承办部门跟踪了解、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按要求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
  • 第六章 附则
  • 本办法未有规定或与《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
  • 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常林股份董〔2017〕1号)同时废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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