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19日股市必读:羚锐制药(600285)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44.67万元,占总成交额1.8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0 04:51: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羚锐制药(600285)报收于22.34元,上涨5.33%,换手率3.22%,成交量18.23万手,成交额4.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羚锐制药主力资金净流入744.67万元,占总成交额1.85%。
  • 公司公告:羚锐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等。
  • 员工持股计划:羚锐制药发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21,441,322.00元,涉及标的股票1,956,325股。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羚锐制药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96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44.67万元,占总成交额1.85%;游资资金净流入160.45万元,占总成交额0.4%;散户资金净流出905.12万元,占总成交额2.25%。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
  • 会议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666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伟先生
  • 会议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羚锐制药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羚锐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
  • 会议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666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 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50,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2,298,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476%。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议案。

羚锐制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 核查期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 核查结果:3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羚锐制药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
  • 会议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12月1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96元/股。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核查内容:确认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羚锐制药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
  • 会议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96元/股。

羚锐制药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一、目的和基本原则

  • 目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 基本原则:依法合规原则、自愿参与原则、风险自担原则。

二、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 持有人确定的具体依据: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 持有人情况:参与员工不超过189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持有490,501股,占25.07%;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85人,持有1,465,824股,占74.93%。

三、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规模

  •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 股票来源: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羚锐制药A股普通股股票。
  • 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购买价格为10.96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或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较高者。
  • 规模:资金总额不超过21,441,322.00元(含),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956,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四、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 存续期: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 锁定期: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50%。
  • 业绩考核: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个人业绩考核指标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解除限售的比例。

五、变更和终止

  • 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 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以延长。

六、管理模式

  • 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
  • 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七、资产构成、权益处置办法

  • 资产构成:包括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 权益分配:法定锁定期内及未符合解锁条件前,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 应承担的税费: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参与方式:如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的,由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九、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全体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股东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监事,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上述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

十、其他重要事项

  • 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计划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自行承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羚锐制药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