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8日收到董事吕尧梅的书面辞职报告。吕尧梅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吕尧梅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且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故吕尧梅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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