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上海沿浦(605128)报收于38.79元,上涨1.49%,换手率1.32%,成交量1.57万手,成交额6063.1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上海沿浦主力资金净流出396.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40.73万元。
- 公司公告:上海沿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80,999,996.52元,发行价格为32.89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6.77万元,占总成交额6.54%;游资资金净流入440.73万元,占总成交额7.27%;散户资金净流出43.96万元,占总成交额0.73%。
公司公告汇总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 截至2024年12月3日16时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129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80,999,996.52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最终确定发行11,584,068股,定价为32.89元/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银行账户如下:户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银行徐汇支行,账号:03004485897。
验资报告仅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上海沿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不应将其视为是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上海沿浦验证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860号),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2.89元/股,发行数量为11,584,0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999,996.52元。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5,311,317.28元,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相关议案。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等议案。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议案。2023年6月9日、2023年12月5日、2024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相关议案。2024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 发行概要: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数量为11,584,0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999,996.52元。发行价格为32.89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1.53%。募集资金总额为380,999,996.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5,311,317.28元。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家,包括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屹、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 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增加11,584,0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控制人仍为周建清与张思成。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汽车座椅骨架及门基面板等注塑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 中介机构声明: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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