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长城证券(002939)报收于8.85元,上涨1.61%,换手率1.18%,成交量41.26万手,成交额3.6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长城证券主力资金净流入890.54万元,占总成交额2.45%。
- 公告:长城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发布,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
- 权益分派:长城证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合计派发153,308,224.33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90.54万元,占总成交额2.45%;游资资金净流出1061.6万元,占总成交额2.92%;散户资金净流入171.06万元,占总成交额0.47%。
公司公告汇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 2024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名称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长城C2”,品种二债券简称“24长城C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173.70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96.4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91.60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31%。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68亿元。
- 评级情况: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本金。
- 发行安排: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发行首日为2024年12月16日,预计发行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2个交易日。
- 付息、兑付安排:起息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7年间每年的12月17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间每年的12月17日。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12月17日,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9年12月17日。
- 信息披露:本公司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
- 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 增信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安排:
- T-2(2024年12月1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更名公告
- T-1(2024年12月13日):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确定票面利率,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T日(2024年12月16日):发行起始日,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缴款通知书》;簿记管理人向其他通过簿记管理人参与认购并获配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 T+1(2024年12月17日):发行截止日,投资者于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 评级结果: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 发行规模:本期债项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00亿元(含),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
-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项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本金。
- 公司概况:公司作为全国综合性上市证券公司之一,具有很强的股东背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管理水平较高,业务资质齐全,营业网点遍布国内主要地区,主要业务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资本实力较强,盈利能力很强,资本充足性很好,杠杆水平处于行业一般水平,资产流动性很好。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153,308,224.3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20日。
- 权益分派对象: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 权益分派方法:
-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事项:
- 本次分派方案的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 自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间隔未超过2个月。
-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9层
-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咨询电话:0755-83516072
- 传真电话:0755-83516244
- 备查文件: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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