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东方集团(600811)报收于3.24元,上涨1.57%,换手率8.82%,成交量322.78万手,成交额10.4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东方集团主力资金净流入1065.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
- 公司公告:东方集团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65.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游资资金净流出736.92万元,占总成交额0.71%;散户资金净流出328.29万元,占总成交额0.31%。
公司公告汇总
- 东方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东方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项目合伙人高世茂、签字会计师樊玉、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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