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0日西藏珠峰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黄建荣、副总经理胡晗东、秦啸、宋孜谦、张杰元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我局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西藏珠峰存在关联交易账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相关协议、未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等违规行为。西藏珠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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