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华海清科(688120)报收于191.71元,下跌2.66%,换手率1.94%,成交量3.3万手,成交额6.36亿元。
华海清科2024-12-03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310.28万元,占总成交额8.35%;- 游资资金净流入2406.99万元,占总成交额3.78%;- 散户资金净流入2903.29万元,占总成交额4.56%。
公司于 2024年 3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年 3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74.1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7月 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 236,724,893股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9.00元/股,最低价为 124.59元/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在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前回购股份产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260.00元/股 ;回购成交的最低价 124.59元/股在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74.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01,65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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