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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1-21 1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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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1月20日沪江材料公开信息显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章育骏、董事孙斯兰、董事会秘书詹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3年3月22日)后,公司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未经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未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公告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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