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20日宝馨科技公开信息显示,王思淇、左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4年2月7日,你们向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称,拟自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宝馨科技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2024年2月8日,宝馨科技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7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你们均未增持宝馨科技股份,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