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0日收盘,吉电股份(000875)报收于5.75元,下跌0.17%,换手率1.61%,成交量44.93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吉电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299.54万元,占总成交额8.95%。
- 公告:吉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 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 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吉电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和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交易信息汇总
吉电股份2024-11-2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9.54万元,占总成交额8.95%;- 游资资金净流入916.6万元,占总成交额3.57%;- 散户资金净流入1382.94万元,占总成交额5.38%。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 2024年11月19日,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99,468,679.2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 2024年11月19日,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关于吉电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7,062,452股,募集资金总额4,252,277,256.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836,617.43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595,578.94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85,000.00万元。
-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56,377.05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5,835.00万元。
- 吉林长岭1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56,001.71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840.00万元。
-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54,634.97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9,000.00万元。
-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129,100.42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9,153.0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金额118,655.66万元。
- 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49,905.15万元,拟置换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99,828.00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87万元(不含税),拟置换金额共计为人民币118.87万元。
-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描述。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结论。
关于吉电股份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7,062,452股,发行价格为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52,277,256.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4,836,617.43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情况: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为56,001.71万元。
-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为54,527.01万元。
- 吉林长岭10万千瓦风电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为10,840.00万元。
-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千瓦风电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为54,634.97万元。
-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为43,281.0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为29,000.00万元。
-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保荐人的核查意见:保荐人认为,吉电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 鉴证报告仅供吉电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 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 工作概述: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
- 鉴证结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吉电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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