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0日收盘,豪能股份(603809)报收于12.56元,上涨3.37%,换手率4.46%,成交量27.1万手,成交额3.36亿元。
豪能股份2024-11-2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70.26万元,占总成交额15.37%;游资资金净流出1483.01万元,占总成交额4.41%;散户资金净流出3687.25万元,占总成交额10.96%。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亿元。公司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2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能转债”存续期6年,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8年11月24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转股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11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7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影响,“豪能转债”当前转股价格调整为8.39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豪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39元/股的130%(即10.91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豪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能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豪能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能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豪能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豪能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能转债”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豪能股份本次提前赎回“豪能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豪能股份本次提前赎回“豪能转债”事项无异议。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豪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39元/股的130%(即10.91元/股),已触发“豪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能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投资者所持“豪能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3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50号文同意,公司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豪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39元/股的130%(即10.91元/股),已触发“豪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能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授权人士办理后续“豪能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豪能转债”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能转债”的情形。
投资者所持“豪能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3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豪能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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