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4日退市紫晶公开信息显示,李波、张华、董贵欣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李波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的时任分管投行委委员兼投行部深圳部负责人,董贵欣为项目内核责任人,张华为项目质控责任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3号、〔2024〕134号、〔2024〕135号)查明的事实,中信建投在紫晶存储首发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未审慎核查销售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等配套服务、未审慎核查销售收入确认有关合同和单据的异常情况、未按其制订的核查程序对有关客户开展走访、未审慎核查收入截止性、未审慎核查银行存款、未审慎核查紫晶存储及其实际控制人与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情况、未充分核查验证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审慎核查对外担保事项、未审慎核查销售收入真实性等问题,违反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二十八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三十一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二十八条,《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第二条第六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六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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