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花溪科技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1-05 01:00: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11月4日花溪科技公开信息显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家毅、董事会秘书史守义、财务负责人张利萍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股份支付费用披露不准确2023年8月8日,公司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67万份股票期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在等待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日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并予以披露。2、募集资金置换金额披露不准确2023年6月12日,公司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置换金额错误。3、《202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公司与关联方新乡市昊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润鑫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披露错误;二是部分产品营业成本及毛利率的同比变动比例披露错误;三是公司拥有专利的上期数量与《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当期数量不一致。

处罚决定如下:
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