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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0-31 0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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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0月30日山东华鹏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志强、总经理黄帅、副总经理李永建、副总经理赵颖娴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10月29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称,经自查并核实,因公司与相关方存在合同纠纷事宜,2024年9月26日、10月11日公司有关资产分别被申请强制执行、被采取保全措施,导致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户及一般户被冻结,涉及冻结资金合计25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5%。公司出现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后,延迟约1个月才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崔志强、时任总经理黄帅、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永建、时任财务负责人赵颖娴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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