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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0-29 0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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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0月28日永杉锂业公开信息显示,永杉锂业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邵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1月4日、1月16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于2019年2月28日与公司股东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期货)-陕国投·聚宝盆6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信金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邵佐等签署了《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信托份额转让给上海钢石,转让款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相关信托份额涉及公司当时总股本的9.51%。同时,各方签署了《信托收益权代持协议》,约定在过渡期内,邵佐等代上海钢石持有信托收益权。此后,各方于2020年3月5日签署了《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延长付款期限并分笔支付。根据公告,经公司向相关信托自然人确认后,由于上海钢石长时间未支付信托转让款,原来签署的协议不再具有效力。对于上述股权转让及后续进展事项,上海钢石、相关信托计划的管理人融达期货未及时向公司告知,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邵佐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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