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8日华骐环保公开信息显示,华骐环保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崔晓琳、罗江涛、郑沅汐、辛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们互为一致行动人,在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买卖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3月29日,你们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达到5.11%,后续你们继续买卖公司股票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多次达到5%。截止2024年5月24日,你们合计持股比例为5.23%。你们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4年5月27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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