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3日海南橡胶公开信息显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卫良、王天明、李超、王任飞、姜宏涛、艾轶伦、王劲、李奇胜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橡胶产品实际库存9.66万吨,盘亏1.76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1.72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0.04万吨。公司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2015年12月31日,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上述差错更正后,公司2017—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调减存货21,035.30万元、21,035.30万元、14,335.94万元、879.60万元、8,930.00万元、19,954.19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12.06%、15.09%、10.04%、0.60%、5.92%、11.46%;2019—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5,528.90万元、21,221.06万元、12,532.57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0.4%、1.35%、0.82%;调减营业成本5,528.90万元、21,221.06万元、12,532.57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0.43%、1.43%、0.85%。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增资产减值损失、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1.11万元、1,081.11万元、810.83万元、810.83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7.64%、15.23%、21.14%、11.87%。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任飞、艾轶伦,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时任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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