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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及股东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10-24 0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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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0月23日国中水务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中水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宏伟、副总裁庄建龙、姜雷、张彦、尹峻、章韬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鹏欣集团、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冠物资)、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睿国际)、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建安)、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房地产)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实际控制的法人,根据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通过与第三方联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理财、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与关联方联合成立企业等方式向关联方鹏欣集团、鹏欣建安、春冠物资、宜睿国际、鹏欣房地产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18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1.5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31.45%),期末余额4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10.94%);2019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3.6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38.88%),期末余额7.6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1.72%);2020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5.79%),期末余额7.93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2.97%)。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按相关规定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3年4月,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其中,上海文盛出资11.4亿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公司出资7.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亿元履约保证金。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披露,迟至2022年5月18日在《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2022-035)才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公开谴责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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